2008年1月12日 星期六

外籍人才 財部提供租稅優惠


外籍人才 財部提供租稅優惠
【聯合報╱記者賴昭穎/台北報導】
2008.01.09 03:18 am

為鼓勵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,財政部昨天公告外籍人士租稅優惠範圍,大幅減輕外國人在台的租稅負擔,適用對象除了財金、不動產、醫師、律師等專業人士,連職棒職籃選手和廚師也適用,元旦起實施。
財政部訂出「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適用範圍」,目前在台工作的外人都適用優惠措施,具有中華民國和其他國籍的雙重國籍不適用。但也不是所有外人都適用,還必須符合在台居留滿183天、應稅月薪超過10萬元兩條件,才能享有租稅優惠。
財部這次租稅優惠的範圍,主要減免的是所得稅。依照規定,外人在台領取公司給的本人及眷屬來回旅費、返國度假旅費、搬家費、水電瓦斯費、清潔費、電話費、租金、修繕費和子女獎學金,通通不用報所得稅。此外,聘僱這些外人的公司還可將上述支出列費用扣除。
至於適用租稅減免優惠的行業則是包羅萬象,包括營建、交通、財金,律師、技師、醫療、環保、文化、運動、休閒服務、學術、製造、流通、廚師等,而經勞委會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的工作也涵括在內。
此外,如果機關團體因為特殊需要,必須延攬外籍專業人士,只要財政部專案認定,也不受月薪10萬元以上的限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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